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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决算补充公开目录及说明(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00:00:00 来源: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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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我单位 是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包括人秘科、职业介绍科、创业指导科、就业信息调查统计科、就业管理科、档案管理科、社会劳动力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等8个科室。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单位决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承担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管理职能。具体工作职责是参与制定落实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的意见措施,指导、协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规范建设和运行;负责就业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开展失业人员管理和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事务;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监测分析,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公益性岗位信息;负责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负责推进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和产业园区拓展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劳务合作、劳务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我单位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表格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5年度总收入524.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4.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65万元。本年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514.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1.96万元,增长70.11%。主要原因是根据2014年6月省公务员局的批复(粤公局函[2014]268号),我局2015年由公益性事业单位转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财政拨款增加。
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在2014、2015年都没有此项收入。
3 .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6.4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的事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财政返拨的莞韶园劳动力输送经费和物业租金收入,2015年没有此项事业收入。
4 .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2014年、2015年均没有经营收入。
5 .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我局在2014、2015年都没有此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5年度总支出524.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24.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我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没有实行公务用车补贴办法。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4.3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2.45万元,增长30.24%,主要原因是根据2014年6月省公务员局的批复(粤公局函[2014]268号),我局2015年由公益性事业单位转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 、住房保障支出20.8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的住房公积金由财政全额拨款,单列住房保障支出,而2014年的住房公积金是先计提后支出,列入就业管理事务支出。
4 、其他支出16.9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市人力资源市场运作相关费用。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42万元,增长35.39%。主要原因是人力资源市场运作多年,外墙等多处需要维修(护),2015年支出相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1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4.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51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全年的增人增资情况增加了财政拨款的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0.16万元,增长6.10%,主要原因是全年的增人增资情况增加了财政拨款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 支出2.84万元 ,主要用于公车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4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我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没有实行公务用车补贴办法。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4.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2.45万元,增长30.24%,主要原因是根据2014年6月省公务员局的批复(粤公局函[2014]268号),我局2015年由公益性事业单位转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 住房保障支出20.83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的住房公积金由财政全额拨款,单列住房保障支出,而2014年的住房公积金是先计提后支出,列入就业管理事务支出。
4. 其他支出16.91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力资源市场水电及物业维修维护管理方面的一些相关费用。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42万元,增长35.39%,主要原因是人力资源市场运作多年,外墙等多处需要维修(护),2015年支出相比上年有所增加。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5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61万元,完成预算16.60万元的69.9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完成预算8.8万元的64.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0万元,完成预算7.8万元的75.6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7万元,下降15.7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8 万元, 下降4.70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9万元, 下降24.30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没有发生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了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1万元,占49.18%;公务接待费支出5.90万元,占50.82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71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3. 公务接待费支出5.9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8次,接待人数共984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和相关单位来访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76万元,比上年增加37.56万元,增长86.94%。主要原因一是 根据 2014 年6月 省公务员局的批复(粤公局函[2014]268号),我局2015年由公益性事业单位转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单位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单位2015年单位因增人增资追加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因此没有开展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对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具体解释情况如下: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2015年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决算补充公开表格(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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