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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1-30 16:49:01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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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性社会组织:

  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在韶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全性社会组织2017年度前(含2017年)参加了等级评估,其相关等级今年将失效的社会组织。

  (二)获得评估等级满3年及以上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0、2021年度报告的;(参加2021年度报告情况于6月底前由登记机关确认);

  2.2019、2020、2021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四)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了严重背离章程宗旨的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负面影响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取消初评成绩,不予评估。

  、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组织实施。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细则,从依法依规、党建工作、基础条件、规范运作、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以近三年工作情况为主,即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成立未满3个年度的,评估内容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

  三、评估等级及管理

  评估满分为1000分,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一)AAAAA(5A)级,得分在951分以上;

  (二)AAAA(4A)级,得分在901分以上950分以下(含950分);

  (三)AAA(3A)级,得分在801分以上900分以下(含900分);

  (四)AA(2A)级,得分在701分以上800分以下(含800分);

  (五)A(1A)级,得分700分以下(含700分)。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符合参加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自评与提交申报材料阶段

  1、资格确认。(3月10日前)。请申评参加2022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登录韶关市社会组织网,在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此通知附件中所属类型社会组织的《韶关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原件提交至韶关市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2、自我评估(3-6月)。申评单位根据相对应的评估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准备佐证材料(期间评估培训班视情况而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实地考评(7月)。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评单位进行实地考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示及复核阶段

  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若有异议,可向全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全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接受复核申请后,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组织评估专家对提出复核单位进行现场复核。复核的资料为初次实地考察时参评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原则上不能修改补充。

  (三)公告阶段

  没有异议或复核结束后,对评估结果进行公告。

  (四)颁发牌匾、证书

  公告结束后,向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2A及以下等级社会组织颁发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韶关市民政局

  单位地址:韶关市芙蓉北路57号

  联系电话:0751-8732208

  联 系 人:钟天维

  邮   箱:sgmjzz@126.com

  韶关市评估评分细则及评价调查表.zip



                   韶关市民政局

                   2022年1月3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