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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预算公开

时间:2018-03-28 00:00:00 来源:何燕琳(收发文、盖章)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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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能是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金融国有资产风险等。内设机构有3个,分别是办公室、银行保险科、资本市场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机关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2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简单罗列)。

改善金融服务,大力发展产业金融、民生金融、科技金融和农村金融,进一步发挥金融业对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大金融投入,提高存贷比,加大金融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加大金融服务,优化金融环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608.58万元,比上年减少106.71万元,减幅14.92%,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经费、项目经费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8.58万元,比上年减少106.71万元,减幅14.92%,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经费、项目经费调整;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608.58万元,比上年减少106.71万元,减幅14.92%,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经费、项目经费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608.58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43.5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0.02%,比上年增加40.37万元,增幅19.87%,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2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36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9.54%,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少147.08万元,减少28.72%,原因是减少项目。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激励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对我市1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信贷投放考核激励,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50%,原因是根据2016年修订印发的《韶关市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激励办法(试行)》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市财政负担部分)6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加快我市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综合抗灾能力,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7.64万元,比上年增加7.51万元,18.71%,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办公16万元、印刷费0.8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9.4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0.14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万元、电费3.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其他费用7.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8.3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4.5万元,减幅35.16%,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节省开支。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4.3万元,减48.86%,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节省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0.2万元,减5%,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节省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采购情况,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7本部门占有固定资产总额38.14万元,其中:按种类分,通用设备38.14万元;按实物资产分,小轿车一辆21.98万元,电脑十四台7.64万元,空调六台2.28万元,打印设备五台4.41万元,复印机一台1.8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新增固定资产。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对韶关14家银行进行信贷投放考核激励、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等2项工作,实施2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韶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5、“政银保”合作贷款。“政银保”合作贷款项目以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三农”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风险共担为基础,共同构建有效控制和分散风险的信贷体系。由政府出资做担保放大20倍撬动银行贷款2个亿,专门为借款对象办理贷款项目业务时提供担保,合作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借款对象发放免抵押贷款,合作保险公司为借款对象的免抵押贷款项目办理保险。

6、信贷考评奖励。对人民银行韶关中支、韶关银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韶关分行、工商银行韶关分行、农业银行韶关分行、中国银行韶关分行、建设银行韶关分行、广发银行韶关分行、交通银行韶关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韶关分行、市农信联社、东莞银行韶关分行、汇丰银行韶关支行、东亚银行韶关支行14家单位进行信贷投放考核,对各银行机构信贷投放进行奖金奖励,以改善我市金融供给不足,存贷比偏低的现状。根据14个考评对象2016年末各项贷款总量、贷款增量、存贷比、涉农贷款及中小微企业贷款、重点项目投放、缴纳税收、代理财政业务服务满意度进行考评奖励。
2017年度韶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预算公开表格.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