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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时间:2015-08-12 00:00:00 来源:南银燕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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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71.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O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7.51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更新执法车辆13台,购置支出218.99万元,平均每辆16.85万元,主要资金来源2012、2013年度中央及省公安转移支付资金,采购方式为省厅集中购置下拨以及韶关市政府采购,切实解决基层部门业务车辆报废更新、维持正常办案需要;(2)公务车保有量8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38.73万元,平均每辆3.8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及开展各业务活动等工作需要。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工作督导、跨区域业务交流合作以及开展各业务活动等发生的交通、住宿、用餐等接待支出。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