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内设机构:办公室(挂政工办牌子)、法制科、刑警大队(挂经侦大队牌子)、治安大队(挂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牌子)、东区派出所、西区派出所。
韶关市公安局松山分局的主要职能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人员构成情况
松山分局共有行政编制87人。2015年底实有在职人员67人,退休人员9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承担马坝镇松山街道办、松山村委会行政区域及韶钢生产区域发生的一般刑事案和治安案件、事故的查处、户籍管理、消防监督管理和生产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马坝镇松山街道办、松山村委会行政区域及韶钢生产区域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事故的查处、户籍管理、消防监督管理和生产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1,17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0.32万元,其他收入1.19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1,300.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00.03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1,007.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7.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92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1,007.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10月,公车改革新增了公务交通补贴。
2.行政运行884.6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54.7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主要支出项目有人员经费701.8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82.74万元。
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2.1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1.9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资。
4.住房公积金52.9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基本持平。
(二)项目支出292.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2.53%,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公安支出等273.0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78.38万元,主要原因是治安协管费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有网络维护费、办案经费等。
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9.7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9.7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证工本费及补充办案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7.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07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1辆、更新购置0 辆,购置支出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7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47.07万元(含车辆油费、维修费和保险费等),平均每辆2.7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外省市的交流、办案业务接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