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11个处(室)、6个支队,主要职能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5年行政编制959人,实有在职人数1269人,离休10人,退休233人; 临时工975人(其中:辅警人员580人、市属三个监管场所后勤保障人员65人、纪检监察办案专业陪护人员30人、市局后勤保障人员30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主动攻防,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以六大专项行动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强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推进素质强警,打造过硬公安队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24,630.89万元,比上年增加5,421.14万元。增长28.2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公用经费提高标准导致。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4,134.8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50万元,其他收入127万元,基金收入31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24,630.8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4,134.8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安排5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127万元,基金支出319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0,340.2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2.5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42.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0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94.3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290.6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7.42%,与上年预算5,707.60万元相比减少1,417万元,下降24.83%。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85.40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385.4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2.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2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5万元,会议费38万元。
韶关市公安局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