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公安局松山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挂政工办牌子)、法制科、刑警大队(挂经侦大队牌子)、治安大队(挂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牌子)、东区派出所、西区派出所,主要职能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人员构成情况:松山分局行政编制87人,其中,在职68人,退休人员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承担马坝镇松山街道办、松山村委会行政区域及韶钢生产区域发生的一般刑事案和治安案件、事故的查处、户籍管理、消防监督管理和生产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124.01万元,与上年1037.08万元相比增加86.93万元,增长8.3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拨款1124.01万元(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62.4万元),与上年预算1037.08万元相比增加86.9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124.01万元,与上年预算1037.08万元相比增加86.93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人增资(比2014年增加4人)、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124.01万元(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62.4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865.1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6.97%,与上年预算773.18万元相比增加91.93万元,增长11. 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6.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58.9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占23.03%,与上年预算263.90万元相比下降5万元,下降2%。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为75.7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81.43相比减少5.72万元,下降7.02%。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75.71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会议费1.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70.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44万元。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