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1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189号)韶发改函〔2016〕5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