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根据省价监局的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春运价格政策,加强2016年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监管工作,维护广大旅客的切身利益,预防和制止趁春运哄抬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保证春运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转发了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6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189号),翻印省发改委《关于加强2016年春运票价管理的通告》(2016的第2号),分发至火车站和各客运站,张贴在售票大厅的醒目位置,并制定了春运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具体方案。我局按照检查方案从2016年1月24日至3月3日,开展了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并组织力量对部分县(市)开展了督查,确保了旅客安心出行、放心购票,价格权益不受侵害。现将开展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工作组织保障。为确保国家春运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成立了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为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我市各级价检部门先后开展了3次专门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00多人次,对市辖内的铁路、公路客运和出租小汽车的票价政策以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三、春运期间通过检查和重点督查以及和县(市)反馈的情况来看,各客运企业、运营车辆均能按规定运价执行,未发现有擅自提价,不执行营运车辆类型运票价等的违价行为。
四、明码标价工作到位。各运营企业均能在售票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客运票价的最高限价和执行票价,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旅客利益不受侵害。
五、畅通价格投诉维权渠道。春运票价检查期间,我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和“12358”全国价格举报业务处理平台畅通,多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