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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4-09-02 15:13:52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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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0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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