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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口腔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时间:2023-04-11 16:11:0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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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晨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口腔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韶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韶发改价格〔2017〕29号)、《关于延续执行韶发改价格〔2017〕29号文件的通知》(韶发改价格〔2022〕1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韶关市口腔医院停车场按上述文件规定的公立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车型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元)

  24小时内

  最高限价(元)

  自行车

  次

  0.5

  0.5

  摩托车(电动车)

  次

  1

  1

  小车

  小时

  5

  20

  大车

  小时

  8

  30

  说明:

  1、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正在作业的市政工程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2、每次进入停车场停车不超过60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3、起止时间连续累加24小时为一计费时段,超过24小时后重新计费。24小时内多次进入只能收费一次。

  4、小车为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大车为载重2吨以上至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

  本批复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等工作。实施收费期间,若我市出台新的规定,请按新规定执行,本批复自动废止。

  广东晨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口腔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韶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韶发改价格〔2017〕29号)、《关于延续执行韶发改价格〔2017〕29号文件的通知》(韶发改价格〔2022〕1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韶关市口腔医院停车场按上述文件规定的公立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车型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元)

  24小时内

  最高限价(元)

  自行车

  次

  0.5

  0.5

  摩托车(电动车)

  次

  1

  1

  小车

  小时

  5

  20

  大车

  小时

  8

  30

  说明:

  1、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正在作业的市政工程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2、每次进入停车场停车不超过60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3、起止时间连续累加24小时为一计费时段,超过24小时后重新计费。24小时内多次进入只能收费一次。

  4、小车为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大车为载重2吨以上至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

  本批复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等工作。实施收费期间,若我市出台新的规定,请按新规定执行,本批复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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