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 价格标准 >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于对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时间:2023-02-01 16:21:1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申请核准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函》(粤松院函〔2022〕109号)的要求,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院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核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4709号)、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定方式的通知》(粤价〔2004〕128号)和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等有关规定,鉴于你院学生宿舍修缮翻新安装了空调、热泵热水供应系统、IC卡智能热水淋浴系统等设施设备,在市教育局初审意见的基础上,经我局现场核查,基本符合学生宿舍档次划分及收费标准。现就你院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浈江校区A栋、B栋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50元/生·学年,C栋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50元/生·学年,G栋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00元/生·学年;曲江校区11栋、12栋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50元/生·学年。以上收费标准均已包含省规定使用数量的水电费用。

  二、本批复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起执行。请你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校园网和招生简章等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做好宣传解读等工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