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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有关问题的复函

时间:2016-07-08 00:00:00 来源:肖菊芬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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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27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2719号)韶发改价格函[2016]32号xls.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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