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32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
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3247号)韶市发改价格[2015]25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