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管道天然气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5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县(市、区)将本地落实的情况、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及建议,于2016年11月20日前通过OA系统报韶关市发改局价费科。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管道天然气价格监管降
各县(市、区)发改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管道天然气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5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县(市、区)将本地落实的情况、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及建议,于2016年11月20日前通过OA系统报韶关市发改局价费科。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管道天然气价格监管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