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新华书店、教育书店: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韶发改联〔2017〕21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