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广东电网公司韶关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13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韶发改价格函〔2017〕11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