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广东电网公司韶关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4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韶发改价格〔2017〕25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