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广东电网公司韶关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我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5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韶发改价格〔2017〕26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