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属各有关学校,市新华书店、教育书店: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下达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43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韶发改联〔2018〕63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