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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费问题的复函

时间:2014-12-17 00:00:00 来源:肖菊芬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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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物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费问题的复函发改价格函201424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费问题的复函发改价格函

     20142465号)
韶市发改函[2014]41号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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