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共汽车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通38路公交车的收费报告》悉。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行38路公交线的批复》(韶交综〔2014〕213号)和原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公共汽车票价的通知》(韶市价〔2009〕5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38路(电视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交线路所使用的空调车执行空调车票价为2.00元/人·次,并从该线路空调公交车投入运营之日起执行。
请你公司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票价优惠政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韶关市公共汽车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通38路公交车的收费报告》悉。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行38路公交线的批复》(韶交综〔2014〕213号)和原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公共汽车票价的通知》(韶市价〔2009〕5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38路(电视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交线路所使用的空调车执行空调车票价为2.00元/人·次,并从该线路空调公交车投入运营之日起执行。
请你公司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票价优惠政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