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13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调
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
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1306号)韶市发改函[2015]16号附件.doc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13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调
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
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1306号)韶市发改函[2015]1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