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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时间:2015-04-17 00:00:00 来源:肖菊芬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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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

现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113号)韶市发改联[2015]21号附件_wp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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