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物价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韶关市分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邮政局关于放开邮政业务资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3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韶市发改联[2015]39号附件_wp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