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 价格标准 > 服务收费

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5-08-25 00:00:00 来源:肖菊芬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前下发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韶市发改联[2015]49号附件_wps.pdf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