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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时间:2015-12-24 00:00:00 来源:肖菊芬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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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现行油气价格联动政策,经研究,我局决定调整市区管道燃气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4.8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50元;工商业用户用气价格在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2倍范围内由你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优惠气价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校、养老福利等单位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三、实施时间

以上销售价格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原韶关市物价局《关于韶关市区管道天然气试行价格的通知》(韶价201062号)同时废止。

四、暂不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待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天然气正式接驳开通到市区管道后,再严格按照价格听证程序重新核定市区管道天然气阶梯气量和阶梯气价标准

五、请你公司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