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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

时间:2016-01-18 00:00:00 来源:肖菊芬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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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物价局)、财政局、编办,市直各部门: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韶发改联[2016]4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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