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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6-01-28 00:00:00 来源:肖菊芬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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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

      761号)韶发改联[2016]9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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