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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执行农业生产电价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6-04-11 00:00:00 来源:肖菊芬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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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韶关供电局:

现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执行农业生产电价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8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执行农业生产电价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844号)韶发改函〔2016〕21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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