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642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高速公路救援服务 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 〔2016〕6422号)韶发改价格函〔2017〕2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