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 价格标准 > 服务收费

关于规范韶关市区机动车安全检测收费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7-05-26 00:00:00 来源:发改局办公室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市区各机动车安全检测企业:
   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检测收费,结合我市推行实施简易工况法进程,我局对市区现行的机动车安全检测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规范和调整,调整后的韶关市区(不含曲江区)机动车安全检测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请各机动车安全检测企业严格按规定执行,使用税务部门的票据,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从2017年6月15日起执行,其他与本通知不符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韶关市区(不含曲江区)机动车安全检测收费标准

 

韶关市市区(不含曲江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标准

(从2017年6月15日起执行)

检 测 项 目

收 费 标 准(元/次·辆)

8吨以上货车

16座(含16座)以上

客车、2.5吨以上8吨

(含8吨)以下货车

15座(含15座)以下

客车、2.5吨(含2.5吨)

以下货车

一、整车综合检测(含拓印费)

    双怠速法、不透光(烟度)

280

230

200

    简易工况法(稳态、加载减速)

310

260

230

二、单项检测费

1、排气

    双怠速法、不透光(烟度)

28

25

18

    简易工况法(稳态、加载减速)

90

80

70

2、侧滑

28

25

20

3、外观、底盘、动态

45

40

32

4、轴重

45

40

32

5、制动力

45

40

40

6、灯光

35

32

32

7、车速

28

25

25

8、整备质量、外廓尺寸测量

45

20

20

注:1、表中单项检测费,对初次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第一次复检时不得收费,第二次以上(含第二次)的复检可按以上

           标准收费。

        2、本表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