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清理规范服务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29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于7月20日前分别将情况报市发改局、市民政局。
韶关市发改局 谭子建 8891725 邮箱:sgwjsfk@163.com
韶关市民政局 朱莎 8738978 邮箱:sgmjz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