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北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粤北人民医院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内容申请函》悉。经审核,同意你院按《关于进一步完善韶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韶发改价格〔2017〕29号)附件2《公立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本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请你们做好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