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 价格标准 > 服务收费

关于粤北人民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时间:2017-09-18 00:00:00 来源:发改局办公室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粤北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粤北人民医院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内容申请函》悉。经审核,同意你院按《关于进一步完善韶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韶发改价格201729号)附件2《公立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本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请你们做好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