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 价格标准 > 服务收费

关于降低丹霞山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时间:2018-09-28 00:00:00 来源:刘美玲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韶关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降低国有重点景区门票价格”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有关“确保于今年9月底前降低偏高的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取得明显成效”的部署,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快降低丹霞山门票价格的工作要求,在依规完成调价程序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降低丹霞山景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丹霞山景区(含丹霞景区和卧龙冈景区)门票价格由原规定的200元/人·次,调整为100元/人·次(不分淡、旺季,含景区内交通费,2天内有效)。

韶关市市民到景区休闲、锻炼门票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继续实行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

(一)在每年“五一”、“十一”和春节期间(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放假调休日期),依政策对购买全票的游客实行门票价格下浮20%以上的优惠;

(二)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70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离退休军官、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实行免费;

(三)对1.2米至1.5米(含1.5米)或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60-70岁老年人实行半票优惠;

(四)进入宗教场所的宗教人士及团体门票优惠标准由丹霞山景区经营者与宗教、旅行社等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三、做好组织实施和宣传解释工作

景区经营者要认真做好这次降低门票价格的组织实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及时向社会宣传、解读新的门票价格政策和标准,进一步规范门票价格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调整后的丹霞山景区门票价格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928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