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广东电网公司韶关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省输配电价等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4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韶发改价格〔2018〕45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