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 价格标准 > 服务收费

韶关市发展改革局 韶关市财政局 韶关市水务局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韶关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9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03-04 00:00:00 来源:发改局办公室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91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39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9年实施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6704号)工作部署,现提出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9年实施计划。各地对标对表既定的改革目标和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于2019320制定当地2019年具体工作计划并狠抓落实,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全力推动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前进。

一、完善供水计量设施

落实粤发改价格函〔20186704号工作部署,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量水槽、量水标尺、安装计量设施或“以电折水”等方式,逐步实现精确计量,加快推进供水计量设施的完善配套。依托中、小型灌区,以及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2019年省安排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9.40万亩,其中中型灌区3.25万亩,小型灌区6.15万亩。

各县(市、区)要按照附件1确定的任务面积,结合在建灌区改造、高标农田、农业产业园项目,因地制宜安装完善供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的安装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已完成建设但未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逐步推进安装计量设施,确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机制。(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农业灌溉用水定额,逐步将用水计划指标细化分解到改革区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大型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各地推进在重要灌区干支渠分水口,以及改革项目末级渠系安装计量设施。有条件的用水合作组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自行在各农户的进水口安装计量设施。(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探索创新终端水管理模式

(一)全面提升基层水利组织服务水平。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科学设置岗位、合理配备设备、健全管理制度和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持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探索推进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总结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经验,立足各地实际,因地施策积极探索适合我农村现行体制下的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水利基础项目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力求在农村水利工作体制机制方面有所突破、有所创新(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

推进建立及市级以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分配与各地农业水价改革成效挂钩,重点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倾斜做好涉及农业供水的水库、灌区干渠以及田间农渠毛渠等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完善供水管网建设,分级明确管护责任人,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同时,加强农业用水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管理单位运行效率和效益。通过制定完善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各地水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配水机制、量水机制、监督机制和收费机制。(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

结合项目建设,推广水肥一体化为主的节水种植技术,提升农田水分生产效率和化肥利用率项目区推广水肥一体化、滴灌、喷灌等节水模式和抗旱品种的种植以此带动节水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六、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一)合理测算并制定农业水价。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用水价格管理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1711号)等规定,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农业用水,抓紧合理制定供水价格,按补偿运行维护成本的原则制定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定额内供水价格。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出台2019年农业用水制定价格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制定价格的具体区域和面积、具体水管单位、制定价格的程序和时间节点等。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稳步推进。(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务局农业农村局

)逐步推行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农业用水价格,统筹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等,区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行分类水价。按照《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的要求,逐步实施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合理制定阶梯加价幅度,累进加价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节水管理。(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七、积极稳妥推进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各地在完善水价机制的基础上,出台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或方案在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对改革区域定额内用水的水费适当财政补贴,节约用水部分适当奖励,超额用水部分适当加收。可选择现金返还、水权回购、节水设施购置奖补、优先用水等多种形式,调动用水户节水积极性在完成上级约束性任务前提下,加强对现有财政补贴、项目资金的整合与统筹使用,鼓励将奖补资金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财政加大对我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的同时,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等方式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完善机制,加大宣传引导

(一)建立部门重点联系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局及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联系10个县(市、区)政府(详见附件2),督促、指导县(市、区)政府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各地要定期向联系的部门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提交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务局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局

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各地关部门要围绕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人员及项目区村民举办相关业务培训,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宣传和解读,大力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尤其是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增强节水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同时,做好引导工作,通过改革让农民群众看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提升获得感,积极主动投身改革中去。(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计划执行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抓紧制定当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9年工作计划,并320日前以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局的名义联合上报市对应四部门。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各县(市、区)责任单位要按附件3要求及时每季度落实改革工作情况报送当地发展改革局和市级对口单位,各地发展改革局及市级相关单位每季度1日前按附件3要求向发展改革报送上季度改革进展情况610日和111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改革工作情况报送发展改革局,以便及时汇总后报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农业农村局



韶发改联〔2019〕16号(附件)(1).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