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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01-04 10:54:5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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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391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事项

  根据《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一)管理权限。依据《通知》规定,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在省教育厅审批的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地区登记注册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各县(市、区)遵照执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执行。
  (二)学科范围的界定。对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或生物、物理、化学)的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具体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收费标准

  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参考周边地市收费标准等,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我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
  (一)班型类别。按照省的要求,收费标准班型分为10人及以下、11-20人、21-30人、30人以上四种。
  (二)标准时长。我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计算单位为“元/课时·人次”,标准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本标准时长比例折算。
  (三)收费标准。我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为基准价,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成本差异可在允许的浮动范围内调整解决。具体见下表:

韶关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

单位:元/课时·人次

学  段

标准时长

班型及收费标准

10人及以下

11-20人

21-30人

30人以上

义务教育阶段

45分钟

40

35

30

25

备  注

1.本标准为基准价,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2.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标准时长比例折算。

3.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动态调整。为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的跟踪监测,各县(市、区)发改、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收费政策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收费政策评估并分别报送市级主管部门。市发改、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收费政策评估情况、校外培训市场变化、政策执行、成本调查等情况,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二)规范资料报送。为及时掌握本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加强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各培训机构需于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分别报送当地教育、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具体由市教育部门进行统一规范及明确。
  (三)加强收费监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推动培训机构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加强预收费监管,督促培训机构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收取其他费用,并加强收费监管及违法查处。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做好宣传解释及明码标价等工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