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发改函〔2021〕102号
市卫健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21〕19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21〕198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