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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时间:2017-07-28 00:00:00 来源:发改局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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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目录
第一部分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642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44.08万元,占收入98.75%;其他收入80.08万元,占收入1.25%。2015年收入决算520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30.24万元,占收入99%;其他收入72.55万元,占收入1%。2016年收入比2015年增加1221.37万元,同比增长23.48%。
2016年支出决算930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288.73万元,占本年支出99.79%。2015年支出决算3511.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11.36万元,占本年支出67%。2016年支出比2015年增加5796.65万元,同比增长165.08%。
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部门2016年工作任务较重,大部分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新安排任务,申请专项资金增加,故收入和支出大幅增加。
2016年基本支出决算2099.32万元,年初预算1518.53万元;项目支出决算7189.41万元,年初预算3791.04万元。决算与预算的差额原因主要是2016年,本部门在年初预算之外完成大量市委、市政府新安排的任务,如南水水库供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估、韶关机场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韶关机场改扩建项目航空产业园概念性规划编制、韶关机场改扩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韶关机场用地预审和核减基本农田技术服务及林地占用报批前期工作等,故相关支出比预算大幅增加。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83.5万元,实际财政拨款支出共31.5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36.46%。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0个、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12万元,主要包括:(1)公车改革减少汽车7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4.12万元,平均每辆6.8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7.08万元,主要用于北京和省来人调研接待,共接待59批次1180人。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39万元,比2015113.72万元增加46.67万元,增长41.92%。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2016年,在围绕加强宏观研究、推动重大改革、争取上级资源、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强综合协调等方面,为发挥好发改部门的作用,本单位主动牵头研究工作、协调工作、推动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重大项目的实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因此而形成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同比增加,故造成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长;另外,由于物价上涨,相关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也相应有所增加。
4、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6.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5.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5、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已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1)重点项目工作经费:完成市人大通过的《韶关市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
(2)韶关市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通过建设信用信息资源库,实现为各部门提供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服务,将逐渐解决各部门业务系统因起点、标准不一所造成的信用信息不一致、信息孤岛问题,节约各部门分头建设信用信息资源库的成本。建成信用信息信息库可以方便、快捷地为社会及个人提供权威性的企业、重点人群、社会组织及事业单位个人信息,为建立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提供信息基础,减少社会公众在社会活动过程中的信用成本支出,降低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为防范信用风险而需要的额外支出。目前已有50个部门,向系统登记注册了453类信用信息资源。韶关市人行正利用本系统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
(3)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市县分成及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手续费:用于市本级政府调控市场物价和应付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进一步增强了市本级政府调控市场物价的能力。
(4)房屋转让计税依据价格认定工作经费:严格按价格鉴定规程完成房屋转让计税依据价格认定工作,堵塞由于计税价格不准确造成的税收征管漏洞,增强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减少税收征纳双方在价格方面的纠纷,从而起到维护国家税权,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
(5)韶关机场办前期工作经费:用于支持机场办日常办公,目前机场办日常办公运转情况良好。
(6)韶关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服务外包费基本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各类可研上报工作。
(7)韶关机场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基本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各类可研上报工作。
(8)韶关机场改扩建项目航空产业园概念性规划编制费:完成合同内容编制航空产业园概念性规划。
(9)韶关机场改扩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初步完成韶关机场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编制。
(10)韶关机场项目工作费用:已完成初步勘察。
(11)韶关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工作经费:2016年争取上级资金3.786亿元;《2016年韶关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印发实施;《韶关市2016年度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经市政府上报省发改委,并审查上报了国家发改委;《广东韶关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已上报国家发改委。
6、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7、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0)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3)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