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收入预算5309.5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947.5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3362.04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1518.5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0.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9.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791.0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其中:重点项目工作经费200万元;韶关市资源枯竭市转型发展工作经费80万元;市信息化“三期日贷”还贷项目8万元;国家重型装备维修保障动员中心;经济动员专项工作25万元;项目工作经费2.04万元;价格鉴定、价格监测业务工作经费66万元;房屋转让计税依据价格认定工作经费50万元;检查办案工作经费35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市县分成及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手续费1825万元;“三项建设”项目补贴及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资金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