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韶关市档案局(馆)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无下属单位。局(馆)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单位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财务、党务、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资产管理、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2、监督指导科。
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草拟并实施各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监督、指导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以及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档案业务工作;负责档案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单位依法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案件;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鉴定和验收。
3、技术培训科
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及档案技术保护指导工作;负责本地区重大活动的拍摄录制工作;负责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档案技术研究、技术培训及档案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档案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4、档案管理科。
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整理、保护和鉴定、销毁、抢救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修复和保护技术的研究;审查、确定档案开放范围;负责馆藏档案的开发利用。
5、档案编辑出版科。
负责档案资料开发利用工作;研究、汇编、出版档案史料;承担档案史料的陈列、展览工作;负责《韶关档案》编辑、出版工作;组织开展档案学术交流。
6、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负责部门移交已公开文件、信息的接收、登记、整理和归档;向社会提供馆藏已公开的政府各部门文件、信息的查阅服务;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的收集、整理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数据统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档案局(馆)事业编制22名,其中:局(馆)长1名、党组书记1名,副局(馆)长3名,副调研员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6名、副职6名。核定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在职编制22人,实有在职人员20名,离退休人员16人。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摄录市主要领导公务活动情况,整理、制作市领导公务活动情况,整理制作市领导公务活动声像档案,并将声像档案收藏归档,同时为有关部门提供声像档案查阅利用服务。
2、按季度出版《韶关档案》及每年出版《韶关大事记》、《市主要领导公务活动实录》及《抗战档案汇编》等;
3、确保库房“二十防”:设备保管档案、同时馆内应当配备防盗、防火、防雷、防震、防水、防潮、防高温、防霉、防虫、防光、和防污染等安全设施,不得在危房和不安全的环境中保管档案。
4、档案目录输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继续开展馆藏档案整理工作;开展档案收集、征集、整理工作:开展档案收集工作;征订馆藏资料:中国档案报、韶关日报及各类重要报刊。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564万元,增62万元,增8%,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58万元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4万元,增58.5万元,增11%;其他各项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增/减0万元,增/减0%。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64万元,增62万元,增8%,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58万元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64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49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7%,增87万元,增2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73.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3%,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5%。其中:
1.档案抢救、收集、征集、整理及馆藏图书资料购买费 15 万元,与上年一样无增减;
2.馆藏档案“二十防”及档案库房修缮设备维护更新 40万元,原因在于按国家档案规定由原“十二防”完善为“二十防”设备增加等;
3.市档案馆创文晋级考评及档案人员参加省以上培训费 5万元;
4.市主要领导公务活动声像档案设备及制作费3万元,减少11万元,原因是调整到编研展览出版费的2万元里,减省经费开支;
5.市馆藏纸质档案扫描数字化处理费 8.5万元,(粤档发[2016]20号)文件要求的每年完成数,未完成馆年度评估为不合格),8.5万元申请市级项目经费;
6.档案编研展览出版费2万元,按季度出版《韶关档案》及每年出版《韶关大事记》、《市主要领导公务活动实录》及《抗战档案汇编》,在第1和4.项目档案抢救、收集和市主要领导公务活动里选出单列出此项目,实际是减少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或减少15%。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8万元。
五、2017年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公用经费运行为7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3万元,主要为档案专用除湿机,拍摄公务活动摄影器材,文件柜,办公用纸、办公电脑、打印机等采购。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本部门没有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本部门将按照预算安排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监管项目进度,按资金支出进度承诺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财政拨款结转: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4.财政拨款结余: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