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档案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韶关市档案局(馆)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无下属单位。
主要职能是:局(馆)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单位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工作。
2、监督指导科。
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鉴定和验收。
3、技术培训科
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及档案技术保护指导工作;本地区重大活动的拍摄录制工作;组织实施档案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4、档案管理科。
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工作、整理、保护和鉴定、销毁、抢救工作;档案整理修复和保护技术的研究;审查、确定档案开放范围及开发利用。
5、档案编辑出版科。
负责档案资料开发利用工作;研究、汇编、出版档案史料及史料的陈列、展览工作。
6、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负责部门移交已公开文件、信息的接收、登记、整理和归档;向社会提供馆藏已公开的政府各部门文件、信息的查阅服务;整理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数据统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档案局(馆)事业编制2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6名、副职6名。核定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实有在职人员21名,离退休人员1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档案资料抢救、收集、征集、整理及馆藏图书资料:
档案馆开展涉密档案目录分类、馆藏到期档案的开放鉴定工作及已接收破产企业档案、抗战档案、残损档案开展档案整理抢救工作、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100%录入档案系统并划分文件开放等级及征订各类重要报刊。
2、馆藏档案“二十防”及档案库房修缮设备维护更新:
确保库房“二十防”:设备保管档案、同时馆内应当配备防盗、防火、防雷、防震、防水、防潮、防高温、防霉、防虫、防光、和防污染等安全设施,不得在危房和不安全的环境中保管档案。
3、民国档案数字化及重要档案数据备份
馆藏重点档案(民国档案)扫描数字化处理人工费及馆藏重要档案数据抢救、整理、保管、数据备份设备购置、异地异质备份。
3、市主要领导公务活动声像档案制作、档案编研出版及参加各级档案技能培训
1、及时将市领导政务活动声像档案整理归档;2、编辑出版《改革开放40年韶关大事记》,《韶关档案》、《2018年《韶关大事记》、《市主要领导公务活动实录》及改革开放40年6.9国际档案日专题展览;3、按照按照档案馆工作通则、等要求档案干部接受省以上业务培训。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53.18万元,比2017年减11万元,减1.95%,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费减少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3.18万元,比2017年减11万元,减1.95%;其他各项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增/减0万元,增/减0%。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53.18万元,减11万元减1.95%,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53.18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475.1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5.90%,减15万元,减3.1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1.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3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7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4.10%,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6.12%。其中:
001档案资料抢救、收集、征集、整理及馆藏图书资料项目主要用于:开展涉密档案目录分类、破产企业档案资料整理、征订各类重要报刊;此项目共计30万元,由于此项工作任和较重,资金在别的项目调整增加了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
002馆藏档案“二十防”及档案库房修缮设备维护更新项目主要用于:确保库房“二十防”:设备保管档案、同时馆内应当配备防盗、防火、防雷、防震、防水、防潮、防高温、防霉、防虫、防光、和防污染等安全设施,不得在危房和不安全的环境中保管档案,此项目共计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万元。
003 民国档案数字化及重要档案数据备份项目主要用于:
馆藏重点档案(民国档案)扫描数字化处理人工费、馆藏重要档案数据抢救、整理、保管、数据备份设备购置、异地异质备份,此项目为新增项目。两项任务共计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
004市主要领导公务活动声像档案制作、档案编研出版及参加各级档案技能培训项目主要用于:1、及时将市领导政务活动声像档案整理归档; 2、编辑出版《改革开放40年韶关大事记》,《韶关档案》、2018年《韶关大事记》、《市主要领导公务活动实录》及改革开放40年6.9国际档案日专题展览;3、按照按照档案馆工作通则等文件档案干部接受省以上业务培训共2万元。此项目共计10万元。2018年我局项目经费总金额为78万元,比去年增加了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475.1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5.89%,减15万元,减3.0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1.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3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7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4.10%,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6.12%。其中:项目分类与(一)支出预算按用途一致。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减少29.63%,主要是与上年相比减少公接待费支出3.2万元,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减少29.63%。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7.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6万元。
五、2018年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公用经费运行为6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为档案专用投影仪,拍摄公务活动摄影器材,文件柜,办公用纸、办公电脑、打印机等采购。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本部门没有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本部门将按照预算安排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监管项目进度,按资金支出进度承诺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财政拨款结转: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4.财政拨款结余: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