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韶关市档案馆 >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部门预决算

2017年度韶关市档案局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23 00:00:00 来源:梁钰杉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档案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韶关市档案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档案管理科、编辑出版科、技术培训科、监督指导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档案局是主管档案收、管、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规范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市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鉴定和推广应用、档案宣传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收集和接收市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接收、整理市政府组成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做好市档案馆馆藏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做好档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服务;依法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韶关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韶关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档案局2017年度总收入620.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11.7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11.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2.23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其他一般共产党事务支出减少、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或,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或,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或,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或,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档案局2017年度总支出620.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17.74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7.16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事务386.64万,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8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共产党事务支出减少  

2.教育(类)支出0万元,没有此项支出。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修裱中心日常运行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8万元,下降74%,主要因为去年按省要求投入资金建立修裱中心,现修裱糊中心已正常投入使用。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离退休人员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0.18万元,减少3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用和抚恤金减少。  

5. 住房保障支出22.5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4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档案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11.7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1.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5.59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档案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7.74万元,年末结转合计结余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4.56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0万元,无此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 0万元,无此项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档案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 万元,完成预算7.5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5.5万元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8万元,下降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万元,下降6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万元,下降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27%;公务接待费支出5.5万元,占 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购买车辆保险和车辆维修费及加油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5次,接待人数共916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4万元,比上年增加27.04万元,增加6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有所增加。其中办公费25.52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工会经费4.6万元、会议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公务及档案业务指导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直部门应当按照《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支出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与部门决算一并公开。2017年我局财政支出项目资金未达到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韶关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以此份为准).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