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6)
韶关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18日在韶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凌振伟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韶关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财政工作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圆满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来源于韶关的财政总收入完成2199722万元,同比下降6.81%。全市上划中央收入完成720409万元,同比增长0.83%;上划省收入完成164684万元,同比下降2.31%。上划中、省收入均完成全年考核任务。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52266万元,同比增长3.92%(按可比口径增长1.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等2770209万元,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622475万元,增长33.07%。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15130万元,同比增长42.7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85612万元,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3200742万元,同比增长56.41%。
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21733万元,其中净结余13584万元。全市财政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详见附表1—2)。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0355万元,同比增长3.94%(按可比口径增长1.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等1125876万元,市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466231万元,增长43.59%。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79835万元,同比增长55.5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33721万元,市级财政总支出完成1313556万元,增长95.34%。
2015年市级财政总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52675万元,其中净结余2200万元,市级财政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详见附表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658691万元,其中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67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8%;上级补助收入837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9500万元,上年结余178714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542992万元,其中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83970万元,完成预算的112.1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5699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均完成预算任务(详见附表4)。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26581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9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1%;上级补助收入297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4294万元,上年结余49529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20701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7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1%;补助下级支出1638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294万元,调出资金911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8803万元(详见附表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136万元,减少27.91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346万元,减少46%。其中: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33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7.21%,主要是2014年韶能集团分红增加;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6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0%,主要是:韶关市农业机械厂破产程序尚未启动,企业改革职工安置费用无法支出;公交车加气站项目由于市土储中心已归垫资金,无法支出。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790万元(详见附表6)。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养老、失业、职工医疗、工伤、生育)收入完成556939万元,同比增长1.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7%;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16185万元,同比增长7.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0%,当年结余40754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均完成年初预算任务(详见附表7)。
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00875万元,同比下降13.78%(主要原因是2013年省级调剂金44729万元在次年1月才到账,造成2014年上级补助收入较大),完成年初预算的94.2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90724万元,同比增长4.42%,完成年初预算的92.97%,当年结余10151万元(详见附表8—10)。
五、2015年市级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015310万元,比上年增加71159万元,增长7.54%。按2015年综合财力计算,市级政府债务率为112.14%。政府债务余额中,市本级政府信用贷款余额为616604万元,其中存量及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67730万元,置换债券195741万元,企业债券112000万元,其他债务41133万元。2015年1—12月,市级新增政府债务389269万元(含置换债券),偿还本金318110万元,其中政府信用贷款偿还本金50317万元,偿还利息35158万元。
六、财政运行的特点和主要工作措施
2015年,面临经济放缓和结构性减收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财政运行的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处于低速增长运行区间。受经济下行及政策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入维持低速增长,但波动不大,总体平稳。尤其是从5月份开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每月波幅不超过2.5个百分点。二是税收收入下降,非税收入增幅较快。全市税收收入完成521520万元,同比下降3.64%。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以及罚没收入的拉动下,非税收入增长较快,完成330746万元,同比增长18.61%,对全市财政收入增长拉动明显。三是民生支出保持稳步增长。全市11类民生支出完成2269109万元,同比增长58.0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0.6%,同比提高7.79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着力生财聚财,促进经济加快发展。设立财政引导资金,安排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贴息等形式,吸引金融、保险等机构投资于棚户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城市扩容提质、芙蓉新城、产业园区设施和生态环境、旅游文化产业等重点领域。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山区农业从“中端数量型”转向“高端质量型”,力促旅游文化创意、特钢循环经济、机械装备制造、清洁电力等产业提速增效,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植地方财源。优化财政政策环境,发挥“助保贷”资金作用,扶持税源企业发展壮大。用好用活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建设资金,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拨付第一批珠江流域江源头综合治理示范工程项目资金1.01亿元;第一批低碳绿色项目示范建设工程项目资金4097万元。优化经营环境,落实企业减负措施,对市本级的堤围费税费实行减免优惠。取消和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8类缴交额度较大的行业实行下调征收费率;对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等7类缴交额度较小的行业和莞韶园区内的企业全额免征。2015年,全市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核算财政八项支出完成142.39亿元,同比增长21.65%,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支出目标任务。
二是推进民生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方向,稳步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市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资金达226.91亿元,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交通运输等支出增幅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实现较快增长。全市投入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23.04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10.86%,其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就业和加强困难群体等救助帮扶支出进度达到150%以上。
三是综合统筹财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清理沉淀资金,自2015年底起对各单位的年初预算项目结余指标全部不予结转,全年清理盘活历年结转结余资金18.35亿元,主要安排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解决韶赣高速公路资本金配套、土地储备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股权基金财政引导资金等,加快支出进度,减少库存规模。加快民生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将省安排的民生资金全部下达到实施单位及各县(市、区)。抓好重点工程项目支出,加快项目审核,提高项目资金拨付率。加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支出,今年省下达的两批次共18.85亿元债券预算已全部安排完毕,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等方面。加快落实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腾出的资金8255.2万元,用于城市扩容提质股权基金财政引导资金和韶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西联)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建设。提高支出绩效,完成了市级50万元以上的22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涉及市级财政资金19.35亿元。完成了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共1280个项目,涉及资金61.06亿元。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全市“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
四是深化财政改革,推进理财转型升级。执行新《预算法》,开展市级部门零基预算编制改革,改变预算编制“基数+增长”的模式。建立了覆盖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四本预算”体系,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推进财政投融资制度改革,以股权基金、PPP等形式,引导和带动银行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市重点项目建设。举办PPP项目推介会,搭建政府项目和社会资本对接桥梁,为促成一批PPP项目落地奠定坚实基础。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试点,已形成2014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进基层财政改革,选取乳源等县为试点,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开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和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2016年在全市全面铺开。配合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完成第一批公务用车处置及公务员交通补贴发放工作。
七、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根据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对预算的决议及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一是培植壮大财源基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大抓手”工作部署,加大投入推进城区扩容提质、芙蓉新城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通过财政引导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对城市扩容提质、交通、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收入的预测分析,督促指导县(市、区)抓收入,发挥协税护税联动作用,着力加大耕地占用税的清理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加快非税收入的收缴入库工作,重点加大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征管,拓宽政府资源和资产性的收益,增加可用财力。二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支出进度,市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财政支出工作,多次专题研究财政支出问题,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及时调整预算。三是提高预算精细化水平。制定《韶关市本级部门零基预算编制方案》,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继续推进综合预算编制,同步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证市重点项目、底线民生及社保项目支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预算监督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
(二)落实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情况。2015年,市财政局承办人大议案14件,其中由市财政局主办的有4件、协办10件,主要内容涉及社会保障、教科文、经济建设及发展、经费保障等,涵盖了当前财政工作中的重要领域。在市人大议案委的指导下,市财政局通过主动谋划、主动工作、主动沟通、主动宣传,全部交办件已于上半年提前办复,实现了百分百沟通和百分百满意率,圆满完成了2015年建议提案的办理任务。
2015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收入始终处于较低的增长水平。受土地交易量大幅减少影响,来源于我市的财政总收入持续下滑;受经济下行、政策性因素等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偏低,进度偏慢。二是收入结构未从根本上改善。由于产业结构影响,税收来源单一,总体增收乏力;非税收入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拉动作用明显,对一般公共预算增收贡献率较大,各级财政收入非税占比均达到历年同期最高水平。三是减收因素增多。部分支柱行业增值税减收明显,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建材等增值税持续下滑;固定资产投资新增项目不足及项目推进缓慢,房地产市场仍然低迷、有效需求偏弱,相关税收对财政拉动作用不明显。四是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受仁深高速、汕昆高速、迎国检公路改造、棚户区改造、企业养老保险等重大项目需资金配套影响,财政增资缺口较大;市级今后几年新增债务较多,今明两年是偿债高峰期;城市扩容提质中的经营建设、BT工程投资、以及股权投资基金等融资还本付息支出等资金需求量较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攻坚之年。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市财政收支情况分析,科学编制财政预算,对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财政形势分析
2016年,我市经济企稳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的一系列改革将为经济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国家在资源枯竭城市、南岭生态补偿以及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以及在珠三角地区率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为我市经济振兴发展带来了机遇;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园区扩能增效、城市扩容提质、PPP项目等重大项目加快实施,将有利于经济指标企稳回升。我市明年经济有望保持在平稳运行区间,财政收支形势有望延续平稳态势。
但同时也要看到,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下行压力和经济向好动力仍在相持,新增长动力孕育和传统增长动力减弱继续并存,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全国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投资增速放缓,工业回升基础不牢固,消费动力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仍然困难,将明显影响有关主体税种收入的增长。此外,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降税清费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财政增收。支出方面,贯彻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决策部署,实施主动融入珠三角发展战略,均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支出,都需要加大投入。预计2016年市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必须审时度势,既要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也要看到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回旋余地,科学合理编制2016年预算。
二、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市全会精神,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硬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围绕主动融入珠三角发展战略,抓好八大战略新兴产业建设,大力培植财源,壮大财政实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编制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强化约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法治观念,严格落实新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将法治思维贯穿预算编制全过程,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和政府行政方式。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开展市本级部门零基预算编制。二是积极稳妥,收支平衡。收入预算的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新增支出,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发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作用。三是细化预算,精准编制。以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工作性质、现行工资福利政策、资产及设备配置等为依据,健全财政供养分类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完善部门基本支出标准。细化预算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预算编制做到项目有出处,来源有保障,支出能落实,绩效能显现,所有市直预算单位同步开展零基预算编制,充分激发改革对促进发展的活力,提升单位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四是加强统筹,盘活存量。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盘活各领域沉淀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高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对需要跨年度安排预算的项目,编制项目滚动支出计划,确保每年项目预算100%支出到位。五是民生优先,保障底线。坚持民生导向、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基本思路,完善民生保障体制机制,增进百姓福祉,进一步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深入推进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创新基层治理工作,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文化体育、就业、“三农”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领域投入;优先保障底线民生支出,努力解决好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残疾人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等底线民生问题。六是信息公开,预算透明。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依法落实预算公开时限和责任。完善预算编制征询机制,继续通过书面、调研、座谈、专家咨询会等有效途径开展预算征询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1896209万元,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905672万元,增长5%(按可比口径)。
全市财政总支出计划安排1881662万元,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8325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8.56%。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5430万元(详见附表11)。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预算收入安排。
2016年市级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6569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0.8%。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368090万元(含莞韶园区收入及政府住房基金转列收入),比上年完成数增收17528万元,增长5%(按可比口径);(2)上级补助收入为1301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259万元,下降7.31%;(3)县级上解收入为2104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4)上年净结余2200万元;(5)调入资金39447万元;(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056万元。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368090万元,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215475万元,占58.54%;非税收入152615万元,占41.46%。按组织收入部门划分,国税部门组织收入54798万元,增收3052万元,增长5.9%;地税部门组织收入177888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17211万元),增收23963万元,增长15.57%;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35404万元,减收9487万元,下降6.55%。
2.预算支出安排。
2016年市级财政总支出计划安排6547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0.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96942万元(含莞韶园区支出及政府住房基金转列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1.57%。
按资金用途划分:(1)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163918万元,占25.04%;(2)各类专项资金支出422218万元(含省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45521万元),占64.48%;(3)补助下级支出28072万元,占4.29%;(4)上解省支出26862万元,占4.1%;(5)莞韶园区支出10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7万元,项目支出9219万元),占1.65%;(6)债务还本支出2873万元,占0.44%。
根据以上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收支相抵后净结余2200万元(详见附表12—13)。
2016 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54749万元中,按照新预算法规定,2016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经批准前,预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33929万元,以及对县级转移支付5153万元,合计39082万元。
3.莞韶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2016年,莞韶园财政总收入安排16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998万元,全部来源于市对园区财政体制税收收入预算。财政总支出安排16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806万元;上解市级财政支出6192万元。
4.市级财政重点支出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优先保障民生,安排社保、教育、医疗、文化、交通、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60483万元,增长3.41%。一是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99万元,增长14.13%。主要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766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454万元,省属煤矿职工医保缴费7800万元,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6052万元,安排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3000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700万元,市直企业离休干部拉平待遇资金1600万元,行政机关一次性抚恤金补助1400万元,配套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800万元,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622万元等。二是安排教育支出54077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教育收费减少。主要安排项目是义务教育配套经费3900万元,技工、中职教育4565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三个区支出2858万元,华师附中建设资金3000万元,全市信息化推进均衡发展专项奖补资金1000万元,补充学校教育教学经费1670万元,韶关市教育云数据中心(“韶教云”)二期建设项目500万元,韶关学院等学费调入资金安排支出22694万元等。三是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73万元,增长4.76%。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和离退休人员医疗8100万元,疫苗成本2700万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国家基本药物市级配套2354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经费等1651万元,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940万元,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补助600万元等。四是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18万元,下降52.66%。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一次性项目文化场馆建设资金2000万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程1230万元以及部分文化专项经费1135万元调整到宣传部门(科目调整),剔除此因素后实际增长1%。主要安排项目是高清电视制作播出系统932万元,文物保护支出650万元,群众文化支出330万元,市区文化景点提升工程经费220万元,市图书馆购书经费200万元等。五是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7040万元,增长2.64%。主要是公路养护15830万元。六是安排住房保障支出32366万元,增长56.73%。主要是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22100万元,消雪岭华侨茶场三队整村推进危旧侨房改造资金1447万元等。
(2)强化“三农”投入,安排农林水支出22155万元,增长19.76%。一是支持农业发展,安排支出2334万元。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市级补助资金550万元,农业灾害保险500万元,山区县生态发展镇市级补助经费420万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经费300万元,动物防疫疫苗补贴、疫病应急处置经费及重大动物疫病和瘦肉精监测经费188万元。二是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安排支出2467万元。主要是育林基金支出1000万元,护林员补助资金433万元,专职消防大队人员经费、训练等经费300万元,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市级配套资金300万元等。三是加强水利建设,安排支出11305万元。主要是小岛片区旧堤改造加固工程5384万元,2016年山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以奖代补”市级配套补助3000万元,市区防洪排涝工程旧堤加固与排污管网结合第一阶段工程400万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市级配套补助500万元等。四是加强扶贫与农业综合开发等力度,安排支出3353万元。主要是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2380万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市级配套459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506万元等。
(3)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903万元,下降73.6%。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费转为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2015年到期。主要安排项目是污染防治专项经费1118万元,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500万元,全市节能专项资金200万元等。
(4)全面促进转型,安排科学技术、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监管等支出12443万元,增长50.11%。一是市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000万元。二是安全生产监管448万元。三是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200万元。四是支持金融发展290万元。
(5)保障政权运转,安排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等支出119275万元,增长77.94%。一是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411万元,增长67.67%。主要是税收征收经费支出140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支出7200万元,省市政策调整项目资金27210万元,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3500万元,公务用车改革补贴3000万元,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市级补助资金2421万元,预留正常人员调动增支2000万元,企业军转干部慰问金等支出2931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市县分成及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手续费1825万元,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等资金1500万元,以及重点项目、维稳专项、招商引资等各部门日常运转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26824万元。二是安排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26864万元,增长125.48%。
(6)加强城市建设,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306万元,下降6.69%。主要原因是2015年污水处理费转为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安排项目是道路、人行道、下水道等市政设施维护及应急处置费3575万元,丹霞山投资公司经费及偿还债务本息3343万元,公共绿地、公园绿地、行道树养护费等298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资金1497万元,仁化县政府利益补偿金1442万元,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养护费1434万元等。
(7)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安排补助县(市、区)支出28072万元(不含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增长2.62%。主要是2016年县(市、区)综合财力补助10078万元,体制补助1335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2311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880万元,莞韶园区体制补助浈江区、武江区支出2260万元以及教育、城乡社区等其他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1208万元。
四、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一)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246597万元(含莞韶园区502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7.05%。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052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47%;上年结余41378万元。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776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74%;上解支出8358万元;调出资金1638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41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详见附表14—15)。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主要项目有:一是城市维护建设支出49999万元;二是政府储备土地收储支出71967万元;三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1277万元;四是棚户区改造支出8343万;五是彩票公益金安排的体育、社会公益事业支出5832万元;六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支出4667万元;七是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6357万元(含莞韶园其他国有土地出让金偿债支出14822万元);八是上解支出8358万元;九是调出资金支出16386万元等。
(二)莞韶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6年莞韶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5029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计划安排4692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计划安排206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计划安排1300万元。2016年莞韶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50292 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692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3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6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6866万元,比上年增长170.40%;支出安排16866万元,增长170.40%。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848万元,比上年增长407.05%,主要是增加韶运集团股份转让净收益6400万元;支出安排10848万元,增长407.05%,主要是增加韶铸集团股权回购支出6400万元(详见附表16)。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划总收入6083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7.94%。其中:保费收入434619万元,比上年增长14.38%。计划总支出5443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7.15%,其中:待遇支出525518万元,比上年增长8.71%。2016年全市五项基金预计滚存结余474938万元,当年结余64011万元(详见附表17—19)。
七、2016年市级政府债务偿债预算
2016年市级政府债务偿债资金计划筹集27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565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16386万元),用于归还市本级存量地方债利息、2015年新增一般地方债利息、企业债券应付利息、国债转贷本息、部省合作铁路建设统借统还贷款本息等项目。政府土地净收益安排1535万元,用于归还2015年新增及置换的专项债券利息。
八、保障措施
为确保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目标的实现,2016年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增强发展财力保障
加强组织收入工作,围绕收入目标任务,加大税源分析和综合治税力度,完善抓收入工作机制。挖掘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国有资源(资产)环境有偿使用的增收潜能,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加强物业资产经营,加快资产招租流程、拓展户外广告资源、扩大资产统管覆盖面。加强对县级财政工作的指导,提高组织收入水平,做大县域财政蛋糕。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协同税务等部门,强化耕地占用税、房地产交易等税费的清缴,加大土地使用税的征管。落实省、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观考核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评估考核中的财政指标任务,力争在全省排名处于中上水平。完成中省考核科技投入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教育支出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持,会同有关部门争取中央和省资金。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同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落实“三公”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和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办法。
(二)服务发展大局,保障全市重点工作落实
落实振兴发展战略,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园区扩能增效、城区扩容提质“三大抓手”。支持芙蓉新区、东环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城市经济,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支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采取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有规模效应、龙头聚集效应项目。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持旅游发展,推动我市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发展平台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支持农林水事业发展,加大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现代农业生产和扶贫开发“双到”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创文巩卫、城区的扩容提质等重点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优先保障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健全民生政策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效。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事业重点支出的财政资金。继续狠抓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中职学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残疾学生免学费补助,以及城乡居民低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社会养老保险补助新提标等政策,解决群众“看病难”等问题,加大五保户、残疾人困难群体帮扶力度,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落实省、市政府民生实事资金。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的比重,增进民生福祉。
(四)坚持依法理财,加快法治财政建设
增强依法理财的责任感,以实施新预算法为突破口,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抓好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完善财政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明确财政重大事项界定范围,实行依法决策。全面规范财政行政行为,梳理财政职权清单,明确每项职权的具体内容、法律依据、办事规范和责任,强化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监督。严禁骗取、套取财政专项资金,严禁私设小金库。进一步明确财政支出责任,建立预算约束机制,对用款额度大、支付涉及面广、支出没保障的项目,由预算单位(用款单位)和财政局分别签订承诺书,促进支出进度的加快。
(五)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执行新《预算法》,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健全全口径的预算体系,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和转移支付体系,增强基层财力。开展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体制改革,拟选择浈江区、武江区与市级之间在教育、交通、社保、民政、水利、环卫、公安等领域开展试点,适当调整市与区财政收入划分。深化民生财政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社会公益服务。推进财政投融资制度改革,构建政府公共资源向各类投资主体公平配置机制,积极开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试点。配合中央和省推进税收制度等改革,按照中央部署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进地方税收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和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确保2016年在全市全面铺开。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水平
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监督,更加坚决地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预算作出的各项决议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更加主动听取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财政资金使用支出绩效评价等重点工作和事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请求人大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提高财政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干部组织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提高工作执行力,推动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履行职责,拼搏进取,务实创新,执行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主动融入珠三角实现韶关经济发展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韶关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公权、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和准公共服务或者特许经营收取的财政资金。包括下列七项:1.政府性基金收入;2.专项收入;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罚没收入;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其他非税收入。
(六)滚存结余。是指各级财政年终决算时总收入大于总支出的收支差额,其内容包括:1.本年度支出中因各种原因需结转下年使用的部分;2.该年度由于增收节支而形成的净结余。
(七)调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中为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从预算外资金及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随着预算外资金逐年纳入预算内管理项目的增多、取消财政周转金以及费改税工作的推进,调入资金呈越来越少的趋势。
(八)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九)上解。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体制的规定,由下级财政在本级预算中划解给上级财政的款项。其中,地方财政上解中央财政主要包括:体制上解、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上解、专项上解等项目。市县财政上解省级财政主要包括:实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时保留下来的市和试点县间原补助和上解、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收入、企事业划转上解、总分机构税收区域间分成上解、其他专项上解收入等项目。
(十)市级财政总收入。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总财力(不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线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上年结余等项目。
(十一)市级财政总支出。指市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支出总和(不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线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预算结余等项目。
(十二)来源于韶关财政总收入。是指韶关行政区域范围内产生的财政总收入,包含中央库、省级库、市级库和县级库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十三)上划中央收入。是指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上划中央企业所得税、上划中央个人所得税。
(十四)上划省收入。是指上划省市共享“四税”收入,包含营业税(含改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十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是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为实现特定公共利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本国和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和基本的社会正义,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所必需提供的公共服务,是一定阶段公共服务应该覆盖的最小范围和边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尽可能使居民享有同样的权利,享受水平大致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
(十六)零基预算。是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实施财政零基预算管理是以实际支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绩效为核心,以提高执行率为保障,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部门预算。
(十七)绩效评价。财政绩效是指采用成本会计观念,实施于政务成本分析的管理方式。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包括经济绩效、政治绩效和社会绩效)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
(十八)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十九)股权基金。主要是指财政经营性股权基金,实施方式主要是先由财政将可实施经营性投资的资金注资国有企业,再由国有企业作为出资代表人发起设立基金并以股权形式投资有关项目,如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
(二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安排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基金的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016年代编项目明细表
单位:元
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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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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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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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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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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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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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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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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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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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2,175,462,038.00
|
1,792,382,038.00
|
1,717,055,038.00
|
75,327,000.00
|
|
383,080,000.00
|
|
省属煤矿(曲仁、梅田、坪石,粤北有色、石人嶂、瑶岭钨矿)职工医保缴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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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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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00,000.00
|
78,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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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教育费附加武江区分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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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000.00
|
9,200,000.00
|
|
9,200,000.00
|
|
|
|
教育费附加浈江区分配数
|
12,380,000.00
|
12,380,000.00
|
|
12,380,000.00
|
|
|
|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
|
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股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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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0
|
|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出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
|
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技术服务经费
|
3,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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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000.00
|
3,600,000.00
|
|
|
|
|
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
|
6,220,000.00
|
6,220,000.00
|
6,220,000.00
|
|
|
|
|
境外引资经贸活动经费
|
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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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0
|
800,000.00
|
|
|
|
|
巨灾保险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
|
|
两区垃圾收集返还经费
|
6,000,000.00
|
|
|
|
|
6,000,000.00
|
|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经费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
|
棚户区改造及偿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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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30,000.00
|
|
|
|
|
83,430,000.00
|
|
全市性部门项目经费支出
|
5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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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
|
韶钢三所学校教育费附加返还数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7,000,000.00
|
|
|
|
省市政策调整项目资金
|
272,100,000.00
|
272,100,000.00
|
272,100,000.00
|
|
|
|
|
市地税局堤围费代征手续费
|
1,600,000.00
|
1,600,000.00
|
|
1,600,000.00
|
|
|
|
市对莞韶园区财政体制支出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
|
市区棚改、廉租房及公租房购置新建改建
|
43,827,000.00
|
43,827,000.00
|
|
43,827,000.00
|
|
|
|
税收征收经费支出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
|
|
司勤人员安置经费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
|
下划区环卫保洁经费
|
52,000,000.00
|
|
|
|
|
52,000,000.00
|
|
下划区综合执法经费
|
3,300,000.00
|
|
|
|
|
3,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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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激励奖
|
23,000,000.00
|
23,000,000.00
|
23,000,000.00
|
|
|
|
|
项目前期经费支出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
|
|
|
行政机关一次性抚恤金补助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
|
|
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
|
|
烟草专卖局执法经费(罚没列支)
|
1,080,000.00
|
1,080,000.00
|
|
1,080,000.00
|
|
|
|
预备费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
|
|
预留正常人员调动增支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
|
原六费替代性返还正常增量(地养部分)
|
1,810,000.00
|
1,810,000.00
|
1,810,000.00
|
|
|
|
|
原六费替代性返还正常增量(运管部分)
|
920,000.00
|
920,000.00
|
920,000.00
|
|
|
|
|
债务付息支出
|
255,350,000.00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
|
15,350,000.00
|
|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费
|
3,000,000.00
|
|
|
|
|
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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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项目财政引导资金(含股权基金)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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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船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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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0
|
120,000.00
|
|
12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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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江(韶关至乌石)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地方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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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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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00,000.00
|
|
2016年船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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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0
|
120,000.00
|
|
12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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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
|
3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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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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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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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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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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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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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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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调入资金安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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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937,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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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937,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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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937,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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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改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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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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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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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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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级财政配套(含事业费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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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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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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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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