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党政机关 > 韶关工业园区管委会(莞韶园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部门预决算

2017年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补充说明

时间:2017-11-03 00:00:00 来源:韶关工业园区管委会管理员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韶机编发〔2014〕1号),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职能是:负责编制并执行园区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决算方案;审核批复园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承担园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管理园区国库资金,负责园区内税收退库、税收减免的监督工作;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园区非税收入及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园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监管园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园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行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负责园区财政工作决策研究;监督检查财税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园区政府采购等。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信息中心)、预算股、国库股、综合管理股、建设与投资股、监督与绩效评价股及财政支付中心等7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公用行政编制8人。现有行政编制在职人员7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园区行政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莞韶园区一级财政体制,承担园区财政管理职能;完成市政府对园区布置的财政计划;科学编制园区财政预决算;结合当前园区税收征管体制对国库资金进行管理;规范园区预算执行;对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95.8万元,增加9.6万元,同比增长11.1%,原因主要是工资上调和新招录1名公务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8万元,增加9.6万元,同比增长11.1%。预算编制仅包含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在编公务员的统发工资、社保缴费等。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5.8万元。按用途分:基本支出预算9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9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1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财政拨款结转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四)财政拨款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