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韶关市工业园区财政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主要职能是:根据《关于印发<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韶机编发〔2014〕1号),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职能是:负责编制并执行园区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决算方案;审核批复园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承担园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管理园区国库资金,负责园区内税收退库、税收减免的监督工作;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园区非税收入及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园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监管园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园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行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负责园区财政工作决策研究;监督检查财税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园区政府采购等。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综合管理股、建设与投资股、监督与绩效评价股及支付中心等7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行政编制8人。现有行政编制在职人员7人。聘用人员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园区行政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莞韶园区一级财政体制,承担园区财政管理职能;完成市政府对园区布置的财政计划;科学编制园区财政预决算;结合当前园区税收征管体制对国库资金进行管理;规范园区预算执行;对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70.33万元,比上年减少75.77万元,减幅为17.00%,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聘用制人员减少和项目支出减少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33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70.33万元,比上年减少75.77万元,减幅为17.00%,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聘用制人员减少和项目支出减少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70.3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248.3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7.06%,比上年减少65.77万元,减幅为20.94%,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聘用制人员减少所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22.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2.94%,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少了10.00万元,减少7.58%,原因是各类项目建设基本落实,项目经费需求减少所致。其中:园区国库信息化建设项目20万元,园区财政委托业务专项支出9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2万元,财政业务专项学习培训经费1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4.00万元,比上年减少17.50万元,减幅28.46%,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使得机关运行费用降低。其中办公3.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会议费4.00万元、福利费6.00万元、日常维修费3.00万元、专用材料3.0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3.0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3.00万元、电费4.0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0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费用2.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2.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0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了20.00万元,增长200%,其中:货物类采购10.00万元,工程类采购0.00万元,服务类采购20.00万元。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10万元,减少33.33%,其中:货物类采购10万元,服务类采购1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额为132.99万元,同比增加0.75万元,同比增长0.57%。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83.0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9.96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财政管理、国库信息化建设等5项工作,实施4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