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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级决算公开

时间:2018-08-27 00:00:00 来源:韶关工业园区管委会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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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韶关市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级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市级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市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有综合局、经济发展局、招商局、建设局、国土规划局、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局、统计局。
(二)部门主要职责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委会是 市政 府派出机构 依法赋予相应的市级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权限,代表市政府对园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服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开发区、高新区和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园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动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按照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省市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编制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全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园区总体规划、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审查园区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园区发改、经贸、外经贸、科技、安全生产和招商引资等工作。
(四)依法行使城乡建设规划、住建、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公路、市政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相关审批和管理权限;负责园区综合执法工作。
(五)依法管理园区财政工作,协调做好税务、审计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园区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工作;负责园区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园区计划生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社会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开展土地征收工作。
(七)负责园区党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园区管委会干部的任免;负责制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负责园区人事调配、工资福利工作;协调园区人才交流、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市级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市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总收入443.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3.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43.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99万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园区人员基本支出减少。
2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3 .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4 .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5 .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总支出443.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3.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2.1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人力资源事务、商贸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9万元,减少0.62%,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一般行政服务等刚性支出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1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技术研究与开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3万元,下降12.43%,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4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3.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69.83万元,下降22.2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进度不达预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4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69.83万元,下降22.2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进度不达预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2.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19万元。
三、2017年度市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市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 三公”经费市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市级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市级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管委会市级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