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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银龄讲学计划)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4-12 11:50:1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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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43号)及市教育局分配方案,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县(市、区)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银龄讲学计划)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度“2050801 教师进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你县(市、区)、单位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银龄讲学计划)资金安排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

  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银龄讲学计划)资金安排表

地  区

招募任务数(人)

金额(万元)

曲 江 区

3

9

乐 昌 市

4

12

南 雄 市

1

3

仁 化 县

2

6

始 兴 县

2

6

翁 源 县

3

9

新 丰 县

1

3

乳源瑶族自治县

4

12

合 计

2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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