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曲江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2〕67号)、《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补助资金的通知》(韶财工[2022]64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资金(特大三防和生活救助方向)使用用途的请示》、《关于申请下达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复产资金(特大三防和生活救助方向)的函》(韶应急函[2022]48号),现将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此款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及时将资金下达给项目单位实施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财政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资金分配办法和分配结果、项目明细绩效目标等,并于收文30日内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省财政支持救灾复产资金(特大三防和生活救助方向)安排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省财政支持救灾复产资金(特大三防和生活救助方向)安排表